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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23项服务业开放措施全部落地
2014-05-21 17:16 责任编辑:张蒙  文章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承担着以开放倒逼改革重任的上海自贸区,其改革创新成效如何,也成为此次亚信峰会的关注点。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20日表示,自贸区服务业领域的23项开放措施目前已经可以全部落地。

    而根据早前的公开信息,除有限牌照银行外

    自贸区扩大服务业开放的22项措施均已落地。朱民5月20日向中外记者介绍自贸区建设情况时表示,“有限牌照银行业务是最近才开始明确的。有限牌照银行是国家根据新型金融和实体经济进行的探索。我们目前正在结合自贸区内新的银行的筹办,推进有限牌照银行的业务。”

    朱民的这一表态,被业内认为是指上海首家试点民营银行将落户自贸区。大智慧通讯社早前报道,由均瑶集团和复星集团联合主发起的民营银行,经国务院批准,将落户自贸区,目前正在积极筹备。

    不过,早前,朱民出席博鳌论坛时曾表示,“设立有限牌照银行是银行体系分类监管方式的转变,目前我们正在结合设立民营银行,让更多的民营资本加入以后,我们再推进这条措施的落地。”

    不论民营银行落地自贸区,是否意味着区内有限银行牌照的落地,这一表述口径的松动,意味着服务业23项措施已落地。

    朱民并表示,除了开放措施正式实施外,在项目引进方面,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外资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外资工程设计、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等领域已有一批项目在试验区落地。教育培训、医疗服务、投资管理、增值电信、旅行社等开放领域也已形成一批项目储备,今后自贸试验区将根据相关政策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推动各项目在试验区先行先试。

    根据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服务业扩大开放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六个领域,涉及到18个行业,共采取了23项开放措施,这些开放措施表现在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具体如下:

    金融服务领域五条,试点设立外资专业的监控医疗保险机构;取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单机单船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并且未来还要试点有限牌照银行;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航空服务领域三项,包括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商贸服务领域两项,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专业服务领域八项,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文化服务领域两项,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社会服务领域三项,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本文来自“中国服务外包网”:http://chinasourcing.mofcom.gov.cn/ 原文地址:http://chinasourcing.mofcom.gov.cn/c/2014-05-21/169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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